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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 成都交警持續(xù)開展受限車輛整治工作

發(fā)布時間:2021-11-22 11:29

          為進一步配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時緩解大氣污染,保障人民群眾的出行需要和身體健康,成都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zhàn)役”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布《關于調整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車輛限行管控措施的通知》,決定于2021年11月10日零時啟動的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在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全天禁止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在中心城區(qū)、郊區(qū)新城建成區(qū)道路上通行。

          大部分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駕駛人都嚴格遵守限行管控措施要求,但也有部分駕駛人仍違反限行管控措施,駛入中心城區(qū)。

          針對這一情況,成都交警在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組織警力在全市多個點位開展整治。在11月17日晚,成都交警一分民警轄區(qū)設置多處整治點,對違反臨時交通管制措施車輛進行查處。晚上21時30分,一輛號牌為川AW5***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行駛至玉林一巷整治點時,被執(zhí)勤民警攔下。因違反禁令標志,執(zhí)勤民警依法對該車駕駛員進行了100元罰款的處罰,并對其駕駛證記3分。處罰后,民警還就黃色預警期間的臨時交管措施向其進行了告知,并責令駕駛員將車輛駛出中心城區(qū)。晚上22時40分,一輛號牌為川AEG***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行駛至三環(huán)路川藏立交整治點時被民警攔下。因違反禁令標志,執(zhí)勤民警依法對該車駕駛員進行了100元罰款的處罰,并對其駕駛證記3分,并責令駕駛員將車輛駛出中心城區(qū)。

          11月18日晚,在成都市青羊區(qū)進入中心城區(qū)主要通道上,成都交警四分局的民警聯合青羊區(qū)公安分局、青羊區(qū)城管局,提前設置勸返點,對將要駛入中心城區(qū)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進行勸返。在現場,民警對車輛駕駛員詳細告知黃色預警期間的臨時交管措施,并要求駕駛員調頭駛離。

          自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以來,成都交警共查處違反限行管控措施揚塵運輸車輛185輛,勸返500余輛。除了對駕駛員現場處罰和勸返外,民警對發(fā)現的渣土車運輸過程還進行核查,并找到找到車輛運輸建筑垃圾的源頭工地。針對工地存在違反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管理措施的情況,交警部門已將相關信息抄告至政府相關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下一步,成都交警將繼續(xù)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特別是在冬季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持續(xù)開展對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的整治。

          成都交警再次提醒: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請遵守相關交通管制措施,切勿駛入禁行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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