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記者從成都交警六分局獲悉,為保障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xù)平穩(wěn),持續(xù)推進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成都交警近日起持續(xù)開展冬季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成都交警六分局自2021年11月18日起在梓州大道、天府大道、益州大道、劍南大道、繞城高速等重點道路采取固定檢查和巡邏管控的方式,連續(xù)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堅整治行動,查獲一批闖紅綠燈、超載、醉駕等突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為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huán)境。自11月18日以來,成都交警6分局共查處醉酒駕駛1件、飲酒駕駛2件、超載26件、改裝改型15件、電動自行車違法200余件。
當日,成都交警六分局還公布一批冬季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1:
2021年11月21日17時15分,交警六分局民警在高新區(qū)新通大道進行交通違法整治,一輛號牌為川AR***1的重型特殊結構貨車無視信號燈從路口駛過,民警立即將其攔下。該車駕駛人劉某實施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駕駛員劉某處以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并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對劉某的駕駛證記6分。
典型案例2:
2021年11月21日00時17分,交警六分局民警在劍南大道北段進行夜間專項整治,駕駛人呂某駕駛號牌為貴EA***5的輕型自卸貨車行駛至檢查點,民警將其攔下,因駕駛人呂某實施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shù)據(jù)的違法行為,民警在現(xiàn)場依法對駕駛員呂某開具《違法處理通知書》,責令其將車輛恢復原狀,并到交警六分局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典型案例3:
2021年11月20日11時17分許,交警六分局民警在雙簡路擋獲一輛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因該車駕駛員實施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違法行為,民警監(jiān)督其對超載貨物進行卸載,消除安全隱患。對其超載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開具《違法處理通知書》,并通知該車駕駛員到交警六分局接受進一步處理。
典型案例4:
2021年11月19日,交警六分局民警在科華南路對大型貨車違法進行整治。 上午8時,陳某駕駛一輛號牌為川M3***3的重型自卸貨車從科華南路駛來,民警對該車輛進行檢查。經(jīng)檢查,該車輛實施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shù)據(jù)的違法行為,民警在現(xiàn)場依法對駕駛員陳某開具《違法處理通知書》,責令其將車輛恢復原狀,并到交警六分局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典型案例5:
2021年11月19日12時09分,民警在吉龍一路擋下一輛號牌為川J5***X的小型普通客車。經(jīng)檢查,駕駛人梁某某實施駕駛營運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20%以上的違法行為,民警對超載人員進行轉運,并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駕駛員梁某某處以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其駕駛證記6分。
典型案例6:
2021年11月19日,交警六分局在公濟橋路開展夜間酒駕整治行動。21時43分,駕駛人張某某駕駛號牌為川AP***2的小型轎車行駛至檢查點時,交警六分局民警將其攔下,經(jīng)呼氣酒精檢測儀測試其酒精濃度為69.8mg/100ml,因駕駛員張某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向駕駛人張某某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其駕駛證,并通知其到交警六分局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提示:廣大駕駛員上道路行駛時,切記遵守交通法規(guī),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杜絕各類違法行為,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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